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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网站遭会员起诉案判决 世纪佳缘胜诉

※发布时间:2018-11-12 12:53: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1年9月19日,“世纪佳缘遭会员起诉案”在市朝阳区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刘擎起诉世纪佳缘的诉讼请求。据了解,此案性质为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而非原告刘擎事实对外的“集体诉讼、涉嫌欺诈”。

  刘擎纪佳缘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主动发信给非认证会员刘某并收到刘某回信,两人开始线下自行交往。刘擎在考察刘某介绍的项目途中车祸,后发现刘某网上注册信息不实,遂向网站投诉。世纪佳缘接到投诉当天,就对刘某账号做“准黑”处理,要求提供真实信息,但刘某表示“只对机关提供真实资料”,世纪佳缘遂将其账号加入“”,在网站公布。刘擎车祸后,一方面向刘某等索赔,另一方面以498元购买了世纪佳缘一年的“钻石会员”服务,并且与几百名男性会员有信件往来。赔偿未果后,刘擎于今年5月以“合同纠纷”为名向世纪佳缘提起诉讼,要求经济赔偿。

  法院认为,网站不可能对所有会员信息逐一审查,也没有权限和资质核实会员信息。所以,网站的审查、监管义务应以确知网上注册信息虚假或侵害他人权益为前提。法院认定世纪佳缘履行了审查、监管义务,符合会员服务合同的约定,不构成违约,故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实际上,世纪佳缘一直在为完善网站的自净功能、矢野浩二老婆傅晶构建严肃交友努力,比如,首创五星级身份认证体系,选择认证会员交往;设有网警24小时在线巡查,打击疑似婚托、酒托、等不良现象;系统设置了数十万个关键词,屏蔽内容不良的信件。此外,与联网做身份查证,定期发送安全提醒邮件员“”,并且在所有会员个人资料页面均设置有投诉举报链接……

  互联网专家表示,世纪佳缘拥有4700多万会员,真正实现了会员“万里挑一”的择偶机会,但海量信息以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来看,不可能完全逐一核查,且网络服务商并非国家机关,没有强制要求用户提供个人真实信息的权限。所以,规范个人行为、增强防范意识才是问题关键。

  有着“网络第一红娘”美誉的世纪佳缘创始人兼CEO龚海燕表示,尊重法律判决结果,会将世纪佳缘的“幸福产业”到底。“8年前,我因自己在相亲网站的经历创办了世纪佳缘,从第一天起,我们的定位就是严肃。世纪佳缘首创的按效果付费、先有效果后买单的微支付模式,降低了广大单身人士网络婚恋的门槛。会员注册、搜索、看资料、甚至写信都免费,只有看初次联系看信才需支付2元一封的费用。”据了解,世纪佳缘的付费会员只占9%的比例,而这9%的会员中,平均花一顿饭钱就能找到对象。作为中国第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婚恋交友网站,世纪佳缘至今已成就数百万会员找到幸福,每天都有六七千人成功相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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