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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健身卡、美容卡想退难如登天?找到检察院后这样办……

※发布时间:2021-4-29 12:48:3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出生于1989年的邓哲,现任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市向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作为检察机关最年轻的党组,同事们口中的“颜值天花板”,领导肯定的“检察官”,邓哲却没有过多的辞藻,只是说自己用心“为老百姓办了点实事”。

  3名全国代表得知后,致信最高检张军检察长,信上说,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去支持起诉预付卡纠纷案,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但意义深远,诠释了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的。

  “作为省首家集案件受理、审查、协助调查取证、支持起诉、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工作于一体的专业化办案机构,支持起诉中心对损害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

  202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检察长张军一行到省市检察院调研。在该院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中心,邓哲正在有条不紊地向调研组汇报中心的详细情况。

  “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的案件可以向法院支持起诉,接下来怎么办?”“支持起诉到法院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面对调研组的提问,邓哲虽然有点紧张,但依然对答如流,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不需要任何的死记硬背,而是融入她工作的一部分。

  “这个支持起诉中心很好,既能帮助,也达到了实际效果。”参与调研的领导对邓哲的介绍颇为满意,邓哲也轻轻舒了口气。

  现年31岁的邓哲,参加工作已有9年时间。从一名怀揣梦想的青涩大学生为一名优秀检察官,邓哲把全部精力投到工作上。对于她来说,这也是一个逐渐了解“人民检察”含义的9年。

  但没过多久,卡里的钱还没消费完,健身中心就因经营不善关闭营业,既不向会员继续提供健身服务,也向会员退还剩余预付卡费。

  虽然几百块钱不多,但对于刚刚踏足社会的大学毕业生而言,遇到这种事情也会感觉颇为苦恼,李某几经思量决定讨个说法。

  李某先后找了消费者协会、行政机行调解,但是钱还是没退回来。虽然知道还有起诉一可走,但想想为了几百元还得花费几个月时间打官司,实在没时间。

  后来,李某无意间想起,在消费者协会那看到的向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的宣传册,其中一项职能就是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要不找检察院试试?”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李某来到检察院,遇到了邓哲。

  在交流中,邓哲得知有李某相同经历的共有32人,他们于2018年和2019年相继在健身中心办理了预付式健身会员卡,其中部分人还购买了私人教练健身服务课程。

  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未果后,李某等32人分别诉至向阳区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合同,返还剩余的健身服务款项、私人教练健身服务课程款。

  根据向阳区检察院现行的民事检察职能,支持起诉多限于侵害农民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或个人的权益,拿不回预付卡钱的消费者能算是吗?

  全国范围内还没有过检察院支持起诉预付卡引起的纠纷案件,消费者的申请最后能不能受理,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就拿我们自己来说,谁能逃得过办卡的吸引力呢?拿女士常办的健身卡美容卡来说,充了钱也没花几次,但想退则是难上加难,如果碰上老板跑,那钱便是肉包子打狗,连自己这个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未必能顺利拿回钱来。”

  邓哲想到了自己和身边人的经历,消费者在办卡交费时往往手续简单,支付宝、微信或者现金,一交付就相当于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但要证明自己花费了多少、卡里还有多少余额,这些记录大多在商家那里,消费者很难拿出,想取证更是难上加难。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20年5月11日,邓哲(左一)接待北方健身万达店原工作人员(农民工)来访。(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刚开始,有的人并不理解,一个明眼人看来就是普通合同纠纷的案子,为什么检察院要插手?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检察院支持起诉是什么流程?支持意见书怎么写?法院开庭时检察院参不参加?

  从当事人申请材料,到查阅法律条文,再到翻阅各地检察院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邓哲做足了案头功夫,第一时间向市院和向阳区检察院党组汇报、沟通,得到了市院主管领导的亲临指导和向阳区检察院党组的支持。

  “邓检第一次提出要支持起诉预付卡引起纠纷的案子时,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因为大家几乎都有办卡的经历,但对于商家而言,消费者无疑处于弱势地位。”

  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吴锐利告诉记者,经过审查,我们认为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交易小额性以及难度较高的特点,属于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支持其诉讼。

  邓哲翻阅相关法条,只有《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起诉。

  也就是说,检察院拥有支持受损害的个人向法院起诉的职能。除此以外,法律对检察院支持起诉缺乏详尽的程序,检察机关的身份、定位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厘清。

  “这方面,我们通过采集申请人、调阅法院涉案卷材料等,确认消费者和健身中心、私人教练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同时到健身中心实地调查、拍摄照片,健身中心关门停业以及未履行合同部分的具体涉案金额;此外也对健身中心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资料等信息进行调取,了解到该健身中心是由汤某投资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未注销。”邓哲说。

  健身中心现已停止经营,不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当返还未履行合同部分的预付消费款,李某等人此项合理。

  按照《中华人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汤某作为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应当以健身中心及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债务。

  2019年9月25日,一封来自向阳区检察院的支持送到了法院立案庭。检察机关认为:健身中心出具的票据、会员卡等书面,李某等32人与健身中心之间存在明确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的服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健身中心相继收取李某等32人的健身费及私教课费用,于2019年7月10日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停业关门。

  由于尚有部分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故李某等32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健身中心承担违约责任,汤某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经营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交易小额性以及难度较高的特点,属于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其诉讼。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向阳区检察院和向阳区法院共同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详细深入释法,详细阐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及法律依据,促使其中30人的预付卡消费诉讼得以调解结案。

  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最终健身中心与会员们达成调解协议,向32名消费者返还预付卡余额共计1.7万余元。

  “谢谢检察官,真的非常感谢,因为你的帮助,我们的卡费终于给退了”,2019年11月27日,32名消费者代表将写有“法律监督维、支持起诉护民生”的锦旗送到了邓哲手中,感谢检察院依案,主持,消费者的权益。2019年11月29日,当事人牛宝君送锦旗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案结事了,但邓哲并没有止步于此。在她看来,市面上像李某这样遇到预付卡纠纷的肯定不在少数,他们也同样面临难、取证难、诉讼难等困难,当救济途径穷尽,他们的又该如何呢?

  为了进一步了解预付卡经营模式下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邓哲带着向阳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两名展开专题调研。

  隆冬12月,冰天雪地,从健身房到美容院,花费两周时间实地走访了10余户商家,分析预付卡消费纠纷频发的原因,发现预付卡消费存在不少问题。

  通过调研邓哲发现,餐饮、美容美发、洗浴、汽车、健身等多种服务行业广泛使用预付卡消费模式,其虽然有着较高折扣优惠,但背后隐藏诸多消费风险,是当前消费者的“痛点”和“难点”。

  “我们汇总了走访情况,查阅了相关材料,发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里,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内,但个体工商户和常易发生纠纷的健身、教育等行业领域却不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内,也就是说,预付卡到底由谁来监管是存在盲区的,由此导致消费者权益缺乏保障。”

  2020年,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阳区检察院于3月27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在经常发生预付卡消费纠纷的体育健身、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领域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相应的预警和机制,切实治理预付卡消费乱象。

  结合疫情后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了辖区预付卡专项治理活动,明确落实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责任,建立了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等制度;推广使用预付式消费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建立消费行政约谈制度,并对约谈内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充分利用快速调处机制,与法院联合出台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2020年1月7日,在市召开地方期间,在代表听取了检察工作报告之后,市检察院邀请列席会议的全国代表来到市院视察工作,为检察发展“把脉问诊”。

  省润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鲍文波、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韩振东、同江市同江镇中心校教师刘蕾等三名全国代表应邀进行了视察。

  在听取了市检察长朱的工作汇报后,向阳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预付卡纠纷案引起了三位代表的注意。

  “像这样的预付卡消费案件,案值虽然小,但是身边的人不少都经历过类似事情,因为案值小、不熟悉途径,只好吃哑巴亏,真的是百姓身边的一件烦心事。”

  鲍文波代表说,以前对检察工作了解得不深,今天来了才发现,检察机关工作很实、很细,真真切切体贴民情,实实在在关注民生。

  “经营者乱发预付卡的现象,严重了市场秩序,其主要原因在于对经营者缺乏监管。”刘蕾代表认为。

  调研结束后,三位代表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这起支持起诉预付卡纠纷案,给张军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认为“这是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的典范”。

  “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是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有益尝试。我已经要求最高检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考虑是否可以将相关问题纳入公益诉讼拓展范围……”

  收到代表的致信后,张军检察长回信感谢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鼓励,并给予了积极回应。

  “没想到我办的案子能得到全国代表和张军检察长的肯定。”邓哲说,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办案的初衷是为帮助百姓,所幸不辱,得到了良好效果。

  谈及获得多方肯定的预付卡纠纷支持起诉案时,年轻的邓哲面对记者说得最多的,就是“没想到”三个字。

  在一次次的迎来送往和接触群众的申请中,细心的邓哲发现,不少群众对法律了解甚少,有较大的盲目性。

  “我们做了一个调研统计,2017年至2019年,向阳区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案件527件,向阳区人社局受理农民工等追讨劳动报酬投诉案件42件,向阳区法院受理提起诉讼案件375件,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涉及案件大多是社会热点案件,如农民工工资、工伤待遇、损害赔偿、赡养案件等。”邓哲说。

  为此,邓哲主动把工作重心放在为群众办实事,致力于群众满意上,经院党组同意,2020年5月7日,向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作为全省首家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中心,该中心立足民事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社会的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具体来说,当事人提出申请后,第一步就是线索核查,严格把控受案范围,重点围绕申请人的主体身份,尤其对其家庭结构、经济生活状况等都进行询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就通过12309控申中心来进行受理,接着转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办理”,邓哲介绍道,我们还会制作执法风险办理评估表,比如人数多、负面影响严重、案件风险较大等,以便引起承办人的重视。

  “所谓支持起诉,就是在三个方面进行支持:第一是支持,协助对方调查取证,重点在于协助,视当事人收集的能力而定。第二是法律支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第三是诉讼支持,向法院递交支持,与当事人的一同送达。”

  邓哲表示,案件受理之后转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由具体承办人负责办理,在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承办人可以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在判决调解以及裁定书当中会写明是否采纳检察支持起诉意见。

  “收到线索后如果做出不受理的处理单,就当面跟申请人释法,说明缘由,比如案件范围不符合、主体身份不符合等,并同时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方式。”邓哲进一步解释道。

  一双旧球鞋,沾满泥点子的工作服,手上拎着安全帽,一名农民工打扮的人焦急地来到检察院,还没说上几句就情绪激动起来。

  原来,这是在务工的农民工崔某某。2019年8月,崔某某等7人在向阳区某小区做外墙保温,该项目的承包人焦某某约定向崔某某等5人每天支付350元,向吕某某等2人每天分别支付200元、150元,每5天结算一次工资,工程完工后,尚欠崔某某7人劳动报酬10850元。

  这工资一欠就是一年,崔某某等7人去过劳动局,但调解未果,也想过去法院,但大家实在付不起律师费和诉讼费。

  2020年7月3日,崔某某等7人向向阳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帮助和诉讼支持。

  “能来检察院求助的,都是几乎穷尽救济途径了。”已颇有经验的邓哲立刻明白了崔某某刚来检察院时的激动。

  “这七人都是农民工,文化程度低,他们也没有劳动合同,仅有的就是雇主给打的一张旧巴巴的欠条。你想想,他们得有多难啊!”

  在调查核实了崔某某等7人是农民工身份后,民事检察部门立即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确认崔某某等7人与焦某某的劳动关系,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提起诉讼;二是协助崔某某等7人到机关调取被告焦某某的常住人口信息,顺利立案。

  为了减少崔某某等人花费在案件上的时间,让他们还可以继续在其他工地上接活,邓哲还积极为他们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诉讼。

  其间,崔某某等人几度着急,不知道检察院究竟能不能帮他们讨回,多次给检察官们打电话问情况。

  为了尽快给农民工们一个答复,邓哲一方面不断安抚对方情绪;另一方面,她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工作。

  “那阵子几乎忙得脚不沾地”,审阅卷材料,制作法律文书……最后仅用一周的时间就协助农民工将案件诉至法院。

  向阳区法院收到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书》后,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经公开审理,于2020年9月25日对崔某某等7人与焦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作出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焦某某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崔某某等7人劳务费共计10850元;被告焦某某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崔某某等7人差旅费用等,共计1000元;案件受理费72元减半收取36元,由被告焦某某负担。

  判决后,崔某某等人终于拿到应得的款项。2020年5月28日,邓哲和同事一起进行支持起诉工作诉前调解,协调双方达成和解,5名农民工当场得到被拖欠的工资1万余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0年的夏天,除了满身泥点子的崔某某,还有一位身患腿部残疾的张某,给邓哲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张某一瘸一拐出现在门口时,邓哲还不清楚是什么样的困难,能让如此行动不便的人硬撑着也要来检察院。

  2020年6月的一天,张某突然收到相关工作人员电话,称通过大数据核对发现,其名下有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拟停发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挂完电话后,张某一头雾水,就到行政机关查询,这才得知,2016年5月17日,有人用其身份证注册了公司,他被登记为公司代表人,还被“聘用”为该公司经理。

  感到的张某想申请注销,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告诉他,注销是有程序的,他必须提供身份信息被冒用的证明才行。而这的关键就是公司注册信息档案中的笔迹鉴定。

  张某身患残疾,除享受低保金外,无其他收入来源,根本负担不起鉴定费用。另外,他还得提供自己身份信息是被冒用而不是被借用的证明,但这个证明只有机关才能出具。

  可是案件不够刑事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过了时效,证明难以拿到。在张某与相关行政机关就身份信息、开公司一事反复沟通无解和自身纠结的状态下,他到市检察机关请求法律帮助。

  邓哲在经过一番了解之后,发现行政机关分别是按照程序办理的公司注册登记、审核低保资格,“张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不仅要承担败诉风险,还要为此支付诉讼费用”。

  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组成办案组,到行政机关调取公司注册档案,查询公司详细信息;与机关沟通协调,调取该公司其他股东身份信息,对其他股东开展调查询问,确定张某的身份信息是被“冒用”而不是被借用;帮助申请人申请笔迹司法鉴定,发现二者并不一致。

  “就在我们认为可以据此帮助张某申请撤销公司注册登记时,张某却执意要提起行政诉讼并增加了新的请求,他认为行政机关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是存在的,行政机关要承担他为此案支付的一切费用,以及他的损失。”

  为化解矛盾,两级院决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双方当事人及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通过摆事实、讲,并利用听证员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特殊地位,充分向张某释法,彻底解开张某的“”。

  听证会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解释称,2019年开始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公司是在2016年注册的,当年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只要求形式审查,只有对存在的才要求本人到场。

  委托代办人也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签字承诺,如果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原件不一致,是由委托代办人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机关本身并没有责任。

  一名职业是律师的人民监督员对张某说,对他的很同情,但行政机关的确按照程序办事,他对冒用其身份信息的人提起民事诉讼,追究侵权责任。

  行政机关负责人看到张某腿部患残疾,当场提出:“听证会结束后,我会开车带着张某优先办理注销登记。”

  通过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听证员三方对张某反复的释法,将心比心地进行沟通,最终,张某对两家行政机关的答复欣然接受,并当场与行政机关分别签订了两份和解协议,放弃提起行政诉讼。

  邓哲说,在我看来,公开听证能够让双方当事人共同坐在一起,面对面地了解为什么案件事实这样认定、检察官为什么这样处理、行政机关为什么作出这样的决定,能够让双方把想说的话、想表达的意见都表达出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表达权,更可以和听证员一同合力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的,能够真正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办理全市首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指导年近70岁高龄的申请人撰写,为申请人多争取了3万元的赔偿;还联合未成年检察工作室对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案件提起支持起诉,未成年人权益……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邓哲的办案经历中,没有哪一次是惊心动魄的,却每一次都是平凡坚守,她是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子,用行动为群众办实事,为推进社会的公平添砖加瓦。

  向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科负责人孙显鹏坦言,在办理案件时经常会听到各方面声音质疑,民事检察部门主要作用还是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支持起诉方面是比较弱的。

  在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乔传忠也觉得,尽管检察院和法院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平方面具有相同的价值追求,但在目前法律对支持起诉缺乏详尽的程序的情况下,尤其基层检察院支持起诉,更离不开法院的积极配合。

  邓哲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将支持起诉意见书送到法院立案庭时,法院工作人员很是惊讶,“支持起诉意见书是什么?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法律文书啊,我们要怎么处理?”

  于是,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吴锐利主动与法院阐释沟通,带着法律依据和相关案例,阐述通过检察院为申请人提供的法律咨询、协助收取等,促使支持起诉案件都能快审快结,提升了的结案率,争取到了法院的理解和支持,推动这项工作有效和稳妥地开展。

  目前,检察院与法院就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地位问题以及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达成共识,比如明确了根据法庭需要或许可,可以派员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出庭人员应当听《支持》,发表出庭意见,但不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在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应载明“是否采纳了支持起诉机关向阳区检察院的意见”字样。

  “邓哲是一个善于钻研,有工匠的人,也勇于承担和法律责任。”市检察院党组、副检察长胡淑梅这样评价。

  目前,在市检察院的关心和支持下,邓哲和同事们都在为“支持起诉”这个刚萌芽的新鲜事物付出更多的努力。

  2020年11月,最高检调研组一行在市向阳区检察院调研时了解到,剧雪老公该院通过民事行政检察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得到当地党委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相信在将来,“支持起诉”会走出职能弱化的尴尬局面,成为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抓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