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9月21日讯 花几千元在“克丽缇娜”美容馆办的美容卡,还没怎么消费,就被突然告知换了老板,想去做项目却被告知原有的美容卡不能继续使用了。近段时间,哈市消费者刘莹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窝心事,新旧老板都说对方负责这个事,现在刘莹不知该如何是好。
据刘莹介绍,2017年4月在哈市道外区开原街上的“克丽缇娜”花了近4000元办理美容卡,项目没怎么做,今年4月的时候突然接到通知,说是存在店里的美容产品马上过期让抓紧来店里使用。此后去店里做了两次项目,5月份突然被告知原有美容卡不能继续使用了。
新老板称,原店主未和自己交接客户的预存项目及款项,要找以前的老板退钱。美容卡里还剩近2000元。刘莹给原老板打电话,却被告知不管这事,并称美容院已经转让了,有事找新老板。“两个老板我都找了好几次,可都说是对方的责任,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消费者段女士是“克丽缇娜”的老客户,2016年6月存了近6万元,现在还剩35000多元的项目没有消费。得知原有美容卡不让用后,段女士也曾找到原老板,可是对方称店已经出兑,不管这事,而且双方有纠纷,正在打官司,等官司结束后再说。
18日上午,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开原街副10-2号的“克丽缇娜”美容馆,但大门紧锁。门口的牌匾上有“克丽缇娜”、“专业美妍护肤·加盟120650”字样。
19日,记者辗转电话联系到了新老板徐女士并与其在美容店见面。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徐女士表示“兑店兑的太糟心,我也掉坑里了”。
据其介绍,她原来是“克丽缇娜”的顾客,今年3月份听说原店主正在出兑店面,觉得地点不错,于是打算兑下来自己经营。经过和原老板刘女士协商,最后以15万元接手。徐女士当时着急去外地,于是双方就简单签了个合同。
记者从徐女士提供的店面转让协议复印件上看到,兑店费里包含4月5日到8月1日的房费,屋内所有能搬走的设备及物品,还有2万元进货价的克丽缇娜货品。此外,刘女士需要配合徐女士公司以及营业执照的更名,还需要将所有陈欠清空,包括人员工资费、顾客陈欠费等。此协议上写了一条补充内容“一万元以内由徐女士承担”。
徐女士表示,之所以补一条手写的约定,是因为刘女士称一些顾客有项目没做完,金额不会超过1万元,所以才同意加上的。“要知道美容院有这么多欠款,我说什么都不会接手的。”
19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曾在“克丽缇娜”工作的美容师。据其介绍,4月5日新旧老板在店里签合同,原老板当时未告诉员工店已经转让了,只是说来了新股东,为了让店发展的更好。签完合同,新老板徐女士就去外地了,美容店正常经营。十多天以后,徐女士从外地回来,员工们看了协议才得知美容店换老板了。
该美容师介绍说,大概过了一个月,她无意间询问新老板兑店时是否清点过客户档案。徐女士这才领着美容师点算所有档案,最后发现有29万元的顾客余留美容项目。
“在签店面转让合同前,刘女士对我除了配合营业执照的更名外,还能找‘克丽缇娜’的督导老师,帮忙将品牌代理权更名到我的名下。可是看到这个合同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因为‘克丽缇娜’公司根本不允许加盟商私下转让品牌代理权的行为。”徐女士表示,自己是在清点货物跟客户档案时,无意间发现这份原老板与“克丽缇娜”公司签的合同。
记者在这份名为《克丽缇娜特许经营合同实施细则(2016版)》的合同上看到,第十七条明确写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出让、转让、许可“克丽缇娜”商标及合同的任何其他或擅自结束营业。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加盟合作关系,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金。如因乙方擅自转店、关店且未退还消费者卡金余额导致消费纠纷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预付货款、未发金、金先行赔偿消费者,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代表消费者向乙方追偿,乙方代表人股东、负责人与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份签订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的合同上,甲方“克丽缇娜(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与乙方“市道外区荣辉上城美容会所”处均盖有双方企业公章,并有相关人签名。
除了2016年的“特许经营合同”,记者还看到了2017年刘女士与克丽缇娜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合同中也明确有“未经甲方书面同环太平洋 彩蛋意,擅自向第三方出让、转让,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条款。而2018年双方的合同则约定了刘女士的“特许经营权”延续至2018年8月31日。
19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克丽缇娜”原来的老板刘女士,她表示,兑店一般都是要兑一些顾客过去的,不然也不会形成兑店这两个字。而且不论兑什么店,原店主也不可能把顾客带走。由于兑店的时候确实因为合同写的不明白,双方产生一些矛盾。这事后来法院判决徐女士败诉了,但是不给顾客服务。
刘女士称“兑店时已经都说好了”,双方纠纷这段期间一直在配合徐女士,如果徐女士觉得吃亏,可以做些赔偿给她。但是徐女士要5万元,当时她给了我15万,其中6万是房费,兑店费只有9万元。刘女士表示,不想让买卖双方的矛盾影响顾客,因此现在能做的就是帮找到她的顾客安排到其他的美容院。
在徐女士提供的自己与刘女士民事纠纷的一份法院判决中,法院只是驳回了徐女士提出的“解决转让协议”与“返还兑店款15万元”的诉讼请求,而对于双方争执的29万元“客户留存款”一事,法院判决中并未涉及。徐女士表示,虽然一审败诉了,但会继续自己的权益,“现在已经提起了上诉,这官司我会打到底。”
此外,在国家工商查询系统中查询“市道外区荣辉上城美容会所”,显示的企业法人仍然是刘女士。“接手时谈好了她配合企业更名,但一直拖到现在也办不下来。”徐女士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