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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美体被烧伤工商部门帮其维权

※发布时间:2017-1-12 12:54:4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到美容院去做美容护理,总希望做完后会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可邯郸市的王女士从美容院做完护理后,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美容效果,还被意外地烧伤了。

  今年年初,王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花了2850元在农林路一家美容院办理了美容美体优惠卡。由于平时工作繁忙,很少到美容院做美容,6月初,她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美容院,没想到做护理时,大腿被美容仪器意外地烧伤了,经鉴定,为深二级烧伤。

  美容没做成,还被烧伤了。王女士被烧伤后,美容院并未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王女士三番五次与美容院协商无果后,投诉到工商部门,请求予以帮助。

  邯山工商分局贸易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当即派两名执法人员

  前往美容院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属实。

  随后,工商贸易分局主持公开调解。调解当天,美容院和王女士各自举证。工商部门按照公正公平的调解原则,对商户进行耐心地劝说,鉴于产品缺陷和美容院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结合国家工商总局第37号令《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最终美容院同意对消费者王女士进行赔偿并赔礼道歉。经双方商议,美容院退还王女士办理美容优惠卡款2850元,并一次性赔偿王女士误工费、诊断费、营养费等2000元整。拿到美容院共计4850元的赔偿款后,王女士表示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并对此次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记者李俊通讯员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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