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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未兑现 美体内衣消费者获商家退款2015年1月2日星期五

※发布时间:2015-1-2 19:42: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近日,丰润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高价购买美体塑形内衣未达到商家承诺效果,要求商家退款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经济损失5000元。

      消费者贾某于6月在丰润一美容美体店购买美体塑形内衣一套,价款6750元。美体店当时承诺美体瘦身3至6个月无效退款(有微信截图证明),消费者穿了5个月,没起到减肥美体的效果,反而胖了,找到美体店说明情况,美体店让消费者继续穿,并配合美体师调理身体会有效果,消费者感觉并没有起到作用,要求退货。双方多次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消费者来丰润区消协投诉。

      丰润区消协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耐心为商家宣传了新《消法》的相关知识并告知经营者:根据《消法》第二十:“经营者应当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消费者道歉,美体内衣归消费者、退款5000元,此案解决。(焦晓波、赵秀娟、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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