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3月7日电(记者吕昂)“三八妇女节”是全体女性的“专属节日”,许多单位都会专为女职工发放福利、组织活动,这也令广大男们“羡慕嫉妒恨”了好多年。然而很多女性认为,“三八妇女节”并没有体现特别的意义,各类活动大多只是“形式上的关爱”,她们真正需要的,还是女性权益能够在平日里得到更好的尊重与保障。
新华网杭州3月7日电(记者吕昂)“三八妇女节”是全体女性的“专属节日”,许多单位都会专为女职工发放福利、组织活动,这也令广大男们“羡慕嫉妒恨”了好多年。然而很多女性认为,“三八妇女节”并没有体现特别的意义,各类活动大多只是“形式上的关爱”,她们真正需要的,还是女性权益能够在平日里得到更好的尊重与保障。
随着社会发展日趋成熟,我国女性地位已明显提升、有力地撑起了“半边天”,但在诸如就业等方面,性别歧视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单位在招聘中强烈地偏向男性,甚至明确以“只要男生”为由将女性拒之门外。即使成功入职后,不少女职工也因各种理由而不能“同工同酬”,收入明显低于男性。一些单位以“事业前程”相、肆意侵害女职工婚育权益,甚至生育回来将“职位不保”,不足额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情况也存在。
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妇女权益保障问题更一直存在难点,包括医疗、生育、劳动等方面,都是农村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重灾区”。近年来,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有的因婚姻变动而使得土地承包权“娘家婆家两头落空”,有的离婚、丧偶妇女在补偿利益分配中受歧视,有的因身份问题在集体经济分红中“被打折”……这些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
要更好地女性权益,需要部门加快完善妇女的机制建设,更需要全社会都来倾听女性的声音。关爱女性,不只是节日里的一句问候、一束鲜花,更不是震耳欲聋的促销叫卖。只有全体社会发自内心地尊重女性,平等对待女性的和,并把这份尊重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女性权益才能得到更全面的保障。